关于做好201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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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年05月15日

各市州经信委、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与创新创业园区同步建设、同步发展,提高创新创业园区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就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已列入省政府“135”工 程创新创业园区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包括创新创业园区、创业基地单位自建或其他单位投资建设的为园区企业服务的研发试验、科技成果转化、检验 检测、仓储物流、投融资、设计加工、节能环保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不包括创新创业园区标准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投资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的独立法人;

2、信用状况良好,专业力量较强,已提供公共服务或已具备从事相关服务资质和能力;

3、公共服务平台已建成或已列入创新创业园区建设规划,建设方案切实可行,对提升园区创新创业能力作用明显;

4、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已投入200万元以上且未获2015年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及审核意见表(见附件);

2、项目申请报告(①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服务资质、服务人员、服务能力、服务业绩等;②平台项目建设情况,包括建设内容、计划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进度计划、已完成建设内容与投资额等);

3、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4、上年度财务报表;

5、项目建设投入资金明细表和投入凭证复印件(金额200万元以上);

6、平台建设方案;

7、创新创业园区单位对平台建设必要性和建设情况的说明;

8、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9、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通过《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中的《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网址:http://61.187.56.42:8080/)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8.30.70:28889/)填报并提交项目资料。

2、各市州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个。

3、各市州经信、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一式二份分别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各一份,项目纸质资料一式二份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4、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肖洋扬,0731-88955537

省财政厅企业处:刘天学,0731-85165299;

监督电话:省经信委纪检监察室,0731-88955382。

 附件:项目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5月11日


附件

 

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单位:万元、人、平米

申报

单位

 

所属

市州

 

项目

名称

 

申请资助额(万元)

 

所在创新创业园区

 

项目

建设

内容

 

市州经信委审核意见

  签章           

市州财政局审核意见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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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